消防水池上下限是多少
1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得小于建筑物内部消防水量的50%。2、最小火盆必须低于建筑物最高水位0.5米。
3、最小火盆必须高于邻近市政供水系统或天然水源的水位。
4、消防水池的上限必须保持高于建筑物最高水位1.5米的高度,以保证水体清澈。
5、消防水池上限应低于水泵吸水口水位。
消防水池的水位如何确定?
1、消防水池必须设有取水口(井),保证吸水高度不超过6.0米,满足消防用水的技术要求。2、进水口(井)与建筑物(水泵房除外)之间必须保持至少15米的距离,以保证消防车及设备的作业空间。
3、进水口(井)与甲、乙、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应至少40米,以减少火灾风险。
4、进水口(井)与液化石油罐的距离不应小于60米,如采取防火等有效防护措施,该距离可缩短至40米。
附加说明: ——确定吸火口位置时,应根据消防盆地的具体位置进行布置。
通常的做法是在火池顶部预留一个直径约1.0至1.2米的洞,供消防车取水。
然而,这种方法需要确保消防进水口与受保护建筑物之间有足够的距离,通常至少为5米。
当无法满足上述距离要求时,水井通常安装在符合规范且适合消防车出入的位置。
井底通过DN300直径管道与火池底部相连,并保证合适的坡度,以便水流入取水井。
取水井的尺寸必须能够容纳消防车内最大水泵3分钟的出水量,一般不得小于3立方米,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有效用水。
消防蓄水池蓄水标准
1、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尺寸和补水时间选择,补水时间应小于48小时; 但当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0立方米时,补水时间不应大于96小时; 消防水池进水管径应经计算确定,不宜为2。消防水池采用双向消防给水时,连续补水即可满足消防。
要求发生火灾时,消防池的有效容积应经计算确定,但不应小于100立方米。
如果仅设有消火栓系统,其最小容积必须为 50 立方米。
3、当消防水池总有效储水容积大于500m3时,应设置两个可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;当大于1000m3时,应设置两个消防水池。
独立使用。
每个消防水池(或凳)应设有独立的出水管,并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接管,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设计流量要求。
4、储存室外消防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,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 1)游泳池必须设有进水口(水井),高度不得超过吸水量6.0m2)进水口(井)和建筑物(水泵房)。
3)进水口(井)与甲、乙、丙类液体储罐及其他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40米。
4) 采取防辐射热措施时,进水口(井)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得小于40m、60m、40m。
5、消防水与其他水域共用的水池,必须采取技术措施,保证消防水不移作他用。
6、游泳池的出水、排水、水位必须符合下列规定: 1)游泳池出水管必须保证游泳池有效容积能得到充分利用 2)游泳池必须配备现场有水时,必须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室等处设置水位显示装置,显示游泳池水位,并有高、低报警水位。
3)游泳池必须配备有溢流管和排水设施的,必须采用间接排水。